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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产,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或追偿。建议收集交易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786802330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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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机_状态 丨Lv 4
    夫妻共同房产若一方擅自出售,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处置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擅自出售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若发现房产被擅自出售,可立即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阻止过户流程。异议登记有效期内,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无效或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会审查买方是否知情、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等因素。若买方明知房产为共同财产仍交易,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反之,买方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时,维权重点可转向追究擅自处分方的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中,建议尽快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共有权证明等证据,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维权过程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对于共有房产的管理,建议夫妻双方提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处置规则,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共有权登记,注明份额和处分限制,避免后续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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