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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11197830 丨Lv 2
    离婚时若房产登记在公公名下,原则上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权直接分割。根据相关规定,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公公作为登记权利人享有处分权。若夫妻一方主张该房产实际由夫妻出资或共同还贷,需提供购房款支付凭证、还贷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或代持关系,才可能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权益。 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一是若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可保留还贷流水,主张对房产的相应补偿;二是若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证明资金流向与房产的关联性。建议优先通过家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考虑法律途径,但需明确举证责任在主张权益的一方。 提醒:此类情况涉及家庭关系与财产混同,处理时需兼顾法律与情理,避免激化矛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协助梳理证据链条。-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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