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我1998年出嫁娘家把我的土地撤回,去了婆家错过了分地,后来土地确权就确到了婆家请问我有权利得到征收款吗?

    您好,我1998年出嫁娘家把我的土地撤回,去了婆家错过了分地,后来土地确权就确到了婆家,婆家征地四亩每亩分的四万多,婆婆没给我和两儿子分的一分,说是没有我的地,她姑娘户口不在村里可是一分不少给了她姑娘。请问我有权利得到征收款吗???? 北京市

    确权 土地确权 土地征收 土地 举报

    提问者:文姐姐1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1775156662 丨Lv 2
    关于征收款的权利问题,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和户口迁移情况综合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或收回。若娘家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因出嫁被单方收回,可能涉及违规操作。 土地确权以二轮承包为基础,若婆家确权时已将您纳入共有人范围,则征收款应由婆家户内成员共同分配。若确权未包含您,但您的户口已迁至婆家且未在其他地方享有承包地,可主张对婆家确权土地的共有权益。 关键点在于:1.户口迁移时间与确权时间的先后关系;2.您在婆家是否被列为共有人;3.娘家收回土地时是否违反承包期限规定。建议携带确权证书、户口簿等材料,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咨询具体补偿方案。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注:土地征收补偿涉及户籍、承包关系等多重因素,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2025-11-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