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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征用应怎么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征收征用应怎么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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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047252983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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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743732461 丨Lv 1
    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征用是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对于因征收、征用导致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应当对用益物权人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改良土地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如因征收征用导致的经营收益减少等。补偿方式可以是金钱补偿,直接给予用益物权人相应的货币赔偿,以弥补其损失。也可以是实物补偿,如重新安排土地、提供替代的用益物权客体等。补偿的标准应根据被征收、征用财产的市场价值、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对用益物权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确保补偿能够充分弥补用益物权人的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补偿程序应严格依法进行,保障用益物权人参与协商、提出异议等权利,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
    +1 2025-11-24 举报
  • ask3307097594 丨Lv 1
    征收征用中对用益物权人的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用益物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这些权益因征收征用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补偿标准通常要考虑权利剩余期限、实际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补偿方式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需要评估用益物权的市场价值,一般参照同类地段、同类用途的权益交易价格确定。产权调换则是提供新的用益物权作为替代,新提供的权益应当与原有权益价值相当。实际操作中,补偿方案需要与用益物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权利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相关规定要求征收部门必须保障用益物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补偿决定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用益物权人获得的补偿是独立于房屋所有权人的。如果同一不动产上同时存在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种权利应当分别计算补偿。
    +1 2025-11-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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