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亲老年痴呆,和女儿在武汉居住,他的房子在黑龙江,现在想要委托姑姑进行售卖,该怎么办呢?$https://m.fang.com/ask/ask_5292749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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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老年痴呆,和女儿在武汉居住,他的房子在黑龙江,现在想要委托姑姑进行售卖,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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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委托公证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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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260508308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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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67095248
丨Lv 2
父亲老年痴呆委托姑姑售卖黑龙江的房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以下为您分析并举例说明:1. 委托行为因父亲无民事行为能力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如果在未经过法院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女儿或其他亲属直接让看似“清醒”的父亲签署了委托姑姑卖房的文件,事后若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如父亲的其他子女、债权人等)提出异议,认为父亲当时已无民事行为能力,该委托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姑姑无法继续代理售房,房产交易被迫中止,甚至引发诉讼。2. 监护人(女儿)不当处理财产的风险。 女儿在被指定为监护人后,其职责是保护父亲的财产权利。如果女儿在委托姑姑售房或自行处理房产时,存在低价出售、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父亲利益等行为,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处分行为,并可要求女儿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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