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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产判给一方,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过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bonerges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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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1518069 丨Lv 1
    若离婚后房产已明确判归一方所有,但对方拒不配合过户,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可直接作为产权变更依据。权利人可携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单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部分地区登记机构可能要求对方到场,此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若对方故意拖延或设置障碍,建议及时联系原审法院执行庭。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可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甚至对拒不履行方处以罚款或拘留。整个过程通常无需再次诉讼,但需注意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对于尚有贷款未结清的房产,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主体。若对方拒绝配合还贷,可申请法院冻结其账户并划扣相应款项。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流程合规高效。 产权清晰是保障权益的基础,遇到阻力时依法推进即可,无需过度担忧对方不配合的问题。-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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