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离婚时房贷一直由一方偿还,能要求对方补偿吗?

    房贷 举报

    提问者:ask1857378171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944394572 丨Lv 2
    离婚时房贷偿还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贷由一方单独偿还,这部分还款资金通常也视为夫妻共同支出。在财产分割时,偿还的房贷本息可以纳入共同财产范围进行分割。对于补偿问题,主要看偿还房贷的资金来源。若使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原则上不存在补偿;若确实由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明确约定的个人资金偿还,可以主张补偿。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银行流水等还款凭证,证明资金确属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登记情况会影响处理方式。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需要补偿。若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共同财产。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处理这类问题既要考虑法律规定,也要兼顾实际情况,比如子女抚养、经济能力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判定。保留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材料非常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2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