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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466917650 丨Lv 1
    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婚后通过购买、受赠等方式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性权益。若是婚前一方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或投入资金使其增值的部分,配偶可以主张相应权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较为特殊,由于与村民身份紧密相关,即便在婚内取得,一般也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地上房屋的财产价值可以协商处理。涉及具体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权属来源、出资情况、使用现状等因素作出裁判。建议保留好土地取得凭证、出资证明等材料,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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