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张律师您好近期经业主委员会查账得知,我小区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扣除公共支出后结余,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https://m.fang.com/ask/ask_5291294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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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近期经业主委员会查账得知,我小区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扣除公共支出后结余,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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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32876991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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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621866704
丨Lv 2
小区物业公司单方面分配公共收益结余的行为,除了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外,还可能给业主带来其他潜在的法律风险。1. 业主共有财产持续受损的风险:如果物业公司的这种单方面分配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可能会形成惯例,导致未来更多的公共收益被其以类似方式侵占,持续损害业主的经济利益。例如,如果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停车位租金等逐年增加,物业公司长期按此比例擅自分成,业主的损失将不断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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