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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地怎么补偿。土地已发征收预公告,是否可以再给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临时用地怎么补偿。土地已发征收预公告,是否可以再给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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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723189607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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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ssbb 丨Lv 4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临时用地补偿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已发布征收预公告的土地,原则上不能再批准临时用地,因为预公告标志着土地即将进入征收程序。但实际操作中,若征收程序尚未完成,原土地使用者仍在合法使用土地的情况下,可以协商给予适当补偿。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通常参照土地原用途的年产值计算,一般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补偿,具体倍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已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还需补偿青苗费;有地上附着物的,应另行计算附着物补偿。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用地补偿与正式征收补偿是两套不同体系,不能重复计算。若土地已被纳入征收范围,建议及时与征收部门沟通,明确土地现状和使用权限。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遇到补偿争议可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裁决。实际操作中既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也要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 2025-11-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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