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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女儿买的房加了名,如何给自己设立永久居住权?

    我出钱给女儿买了套房,房产证写的是她的名字。现在我想在这套房子里设立我的永久居住权,这个要怎么操作?需要办哪些手续? 北京市

    房产证 房产 居住权 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2759766333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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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10759352 丨Lv 1
    关于在已加名的房产中设立居住权的问题,需要从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考虑。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方式设立,需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后才生效。实际操作中,您可与女儿协商签订居住权合同,明确约定您对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利,包括使用范围、期限等条款。办理居住权登记时,需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双方签订的居住权合同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设立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单方面撤销,但居住权人也不得将权利转让或继承。若未来房屋发生买卖,新产权人仍需遵守已登记的居住权约定。从家庭关系角度,建议事先与女儿充分沟通居住权的具体安排,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涉及多子女家庭或再婚等情况,可考虑通过公证方式增强法律效力。居住权与产权分离的设计,既能保障子女财产权,又能满足父母安居需求,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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