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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25956951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借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存在时,法院通常会审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为借款提供担保而签订,实际并未发生真实的房屋买卖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被认定为"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此时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借款合同仍有效。若两份合同均真实有效且无冲突,则各自产生法律效力。但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发生物权效力。实践中存在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借款担保的情况,这种操作存在较大风险,一旦产生纠纷,债权人可能无法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建议核查合同条款是否体现真实交易意图,资金往来凭证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对于复杂情况,可考虑通过补充协议明确法律关系,避免因合同性质争议导致权益受损。-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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