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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安置房的产权到底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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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003787458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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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23169838 丨Lv 2
    离婚后安置房产权归属需要结合房屋来源和取得时间综合判断。若安置房系婚前一方个人财产拆迁所得,通常仍归原权利人所有;若是婚后共同财产拆迁取得,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拆迁但基于婚前房产获得的安置房,需考虑拆迁补偿中是否包含对配偶的安置因素,若配偶户籍在被拆迁房屋内或共同居住较长时间,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情况也会影响判定结果。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但实际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另一方可通过举证共同还贷、装修出资等行为主张产权份额。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安置房,还要考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问题,非本村户籍的配偶可能无法直接获得产权,但可主张相应补偿。若双方对产权存在争议,建议先查阅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权利人约定,同时收集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综合考量房屋来源、出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作出裁判。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对安置房上市交易有限制条件,即便确定产权归属也需遵守当地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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