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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38606817 丨Lv 1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产增值部分分割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还贷情况等因素。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原则上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补偿金额=共同还贷本息总额÷购房总成本×房产现增值额×50%。购房总成本包括首付款、税费、已还利息等。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法院一般会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需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对方补偿。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还贷流水、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材料。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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