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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647842489 丨Lv 2
    婚后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性收入,原则上都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出差补贴、差旅费报销结余等款项,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就具备共同财产属性。需要注意区分的是,差旅费中实报实销的部分属于公务支出,不属于个人收入。但单位发放的出差补贴若超出实际开支,结余部分就转化为个人收入。这类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获得的工资具有相同性质,理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出差性质、收入来源等因素进行判定。若主张该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款项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或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实际操作中,这类主张往往难以得到支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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