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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41126398 丨Lv 1
    宅基地使用权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分割或转让。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宅基地使用权需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夫妻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根据房屋建造出资情况、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因素判决。需要注意的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方,在离婚后原则上不能单独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农村宅基地,如果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使用;如果只有一方是成员,通常由该方继续使用。无论哪种情况,都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村委会协调,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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