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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84689121 丨Lv 0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比较特殊,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通常以户为单位获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婚后由夫妻共同申请取得,那么使用权可以视为夫妻共同权益。但如果是婚前一方取得的宅基地,原则上仍归原使用权人所有。关于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那么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若遇到拆迁补偿,针对房屋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有,而宅基地本身的补偿则与使用权归属相关。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当地农村的习俗和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不能随意买卖。夫妻离婚时,非农户口一方通常不能分割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就房屋价值获得相应补偿。这类问题往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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