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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04707035 丨Lv 1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产分割需综合考虑产权登记、出资情况和还贷贡献等因素。若房产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比如婚后用工资收入还贷,这部分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计算共同还贷总额及相应房产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若房产为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也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协商由取得产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并给对方相应折价款。协商不成时,法院可能判归登记方或实际还贷方所有,同时确定对另一方的补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未还清贷款前银行通常不同意变更借款人,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先行还清贷款再办理过户。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需结合出资时间、性质来判断。婚前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婚后出资若无特别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分割时要厘清出资性质,避免损害父母权益。无论哪种情况,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材料,以便明确各方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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