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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办私下与一方签协议,把争议宅基地划给对方,另一方损失惨重怎么办?

    拆迁过程中,拆迁办偷偷和其中一方签了协议,把有争议的宅基地划给了对方,导致另一方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能要求拆迁办赔偿吗? 北京市

    拆迁 宅基地 赔偿 拆迁办 举报

    提问者:ask1698661549

    发布于2025-1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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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69894894 丨Lv 2
    遇到这种情况确实棘手,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争议宅基地的权属认定需要以土地登记信息为准,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与实际不符,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拆迁办单方面与一方签署协议的行为,若未取得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可能涉嫌程序违法。被侵权方可携带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材料等原始凭证,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诉,要求重新审核补偿方案。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实际操作中,建议同步收集拆迁过程中的谈话录音、书面通知等证据材料。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失,可主张参照同期同地段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差额赔偿。若争议宅基地上有房屋,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补偿款应分别计算。要注意留存房屋现状照片、评估报告等证明标的物价值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时,重点审查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补偿标准的合理性这两个关键点。-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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