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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不想承担房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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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77055103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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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95703839 丨Lv 2
    离婚后房贷处理需要结合房产归属和贷款人情况综合考虑。若房产判归一方所有,原则上应由该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办理产权过户和贷款人变更手续。如果双方协商由取得房产方承担房贷,需与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原共同还款人才能解除责任。若房产出售,所得款项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按离婚协议分配。对于暂时无法变更贷款人的情况,建议通过公证方式明确还款责任划分,避免影响个人征信。若原夫妻双方仍为共同还款人,即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银行仍有权向双方追偿。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银行不同意变更主贷人的情况,这时需要与贷款银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考虑提前还贷或转按揭。房产涉及大额资产,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务必对房贷偿还、产权过户等条款作出明确约定,最好保留相关还款凭证。若对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11-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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