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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30895778 丨Lv 1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发布主体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法定发布机关。实际操作中,通常由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部门)具体承办,经政府批准后以政府名义发布。公告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公告内容应当包含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核心信息,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发布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修改完善方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经合法程序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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