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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在武汉市15年没有收房没有拿钥匙要收物业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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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938105605

    发布于2025-10-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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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64489937 丨Lv 1
    在武汉市15年没有收房没有拿钥匙的情况下,涉及物业费问题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风险点。1.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收房屋后被要求补缴多年物业费及滞纳金的风险。例如,开发商在15年前就已书面通知业主收房,房屋也符合交付标准,但业主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去收房拿钥匙,且未与物业公司就物业费问题进行沟通。15年后,物业公司可能会向业主追讨这15年的物业费,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由于业主无正当理由拒收房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承担物业费缴纳义务,此时业主不仅需要补缴高额物业费,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的经济损失。2. 因超过诉讼时效导致部分物业费主张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风险(针对物业公司)。比如,物业公司在业主未收房的15年期间,一直未向业主催缴物业费,也未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当物业公司在第15年才想起起诉业主要求缴纳物业费时,对于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部分物业费,业主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物业公司该部分的诉讼请求,导致物业公司无法全额追回物业费。而对于业主来说,如果自身确实应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会让业主产生侥幸心理,但这并非业主的合法权利,一旦物业公司在诉讼时效内主张,业主仍需承担责任。
    +1 2025-10-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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