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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但前妻18年卖了登记在她名下的房,我能追回吗?

    我和前妻2016年离婚时签了协议写明房子归我,但房产证一直是她的名字。2018年她把房子卖了,买房款打到了她的账户。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房子或卖房款吗?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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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楼市小飘窗

    发布于2025-10-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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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050459534 丨Lv 0
    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权处置房产。离婚协议虽然约定房子归你,但如果没有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妻作为登记产权人出售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买家如果是善意第三方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你想追回房子基本不可能。不过你可以向前妻主张赔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未履行协议构成违约。你可以收集离婚协议、房屋交易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售房款或赔偿损失。实际操作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比较稳妥。房产交易以登记为准,重要财产分割后务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类似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很常见,关键看证据是否充分。如果对方已将房款转移或挥霍,执行阶段可能会遇到困难,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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