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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还女方名下的房贷,这样合法吗?

    房子归男方,但房贷在女方名下,离婚协议写明由男方来还贷,这样约定有效吗?会不会影响女方征信?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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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595956324

    发布于2025-10-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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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633143970 丨Lv 1
    离婚协议中约定由男方偿还女方名下房贷的做法,在法律层面是允许的。这种约定属于双方对债务分担的自主协商,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且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房贷债务与房屋产权是分离的,即便男方承诺还贷,房屋产权仍以登记为准,不会因还贷行为自动变更所有权。实际操作中要防范履约风险。若男方停止还贷,银行仍会向女方追偿,因为女方作为贷款合同签署方需承担还款责任。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例如约定男方逾期还款时女方有权追偿或处置房产份额。同时应当保留完整的还款凭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于房产归属问题,若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且属婚前财产,离婚后产权通常不变;若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约定由男方还贷,也需通过产权变更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涉及大额财产处置时,可考虑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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