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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合贷款(夫妻共有)情况提取公积金余额问题

    组合贷款(夫妻共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余额,审批通过,但金额是0,且无法单独发起提取还商贷的操作,是否只能由公积金中心按照夫妻各自的商贷份额每月自然划扣还商贷(如夫妻二人总的公积金缴存额低于每月应还公积金与商贷总额,但未绑定划扣还公积金贷款的一方每月缴存额高于1/2的每月商贷还款额,多出的金额是否无法提取?),还是可以正常提取只要不高于总还贷额的公积金余额? 北京市

    组合贷款 还贷 公积金缴存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709984142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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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enghe2 丨Lv 3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商贷按月还贷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显示为0属正常状态,具体提取金额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商贷按月还贷转账发起时间为每月公积金固定还款日,每月仅发起一次。如当月审批通过时间晚于公积金固定还款日,则下月才会发起转账。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商贷部分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出足额商贷还款额的,不再从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余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10-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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