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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4204658 丨Lv 2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意向金属于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活动,包括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意向金虽然名义上是"意向",但实质上属于预付款性质,未获预售许可时收取均不合法。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无条件退还这笔款项。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可能会设置退款期限或流程,但法律上并无"随时可退"的绝对说法。建议保存好收款凭证、协议书等证据,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退款要求。若开发商拖延不退,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将"意向金"改头换面称作"认筹金"、"诚意金"等,其实质都是未获预售许可前违规收取的资金。购房时务必查验预售许可证原件,确认许可证载明的楼栋与所购房屋一致。-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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