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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25002434 丨Lv 2
    农村宅基地在离婚分割时确实存在特殊性。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具有身份属性。若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若一方非本集体成员,则无权主张分割。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只对地上房屋进行分割。建议先明确双方是否具备集体成员资格,房屋建造出资情况也影响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村委会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需注意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财产分割。对于无法分割的情况,可考虑经济补偿方式,由继续使用宅基地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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