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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对方不还房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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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347108560

    发布于2025-10-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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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206598219 丨Lv 2
    离婚后房产归属已明确判给您,但对方拒不偿还房贷的情况确实棘手。从法律层面看,房产登记与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即便房产判归您所有,若对方仍是贷款合同共同借款人,银行有权向任何一方追偿全部贷款。建议尽快采取以下措施:携带生效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完全过户至自己名下。同时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主体,有些银行在提供法院判决书后,可允许解除对方的连带责任。若协商不成,您需先行垫付房贷避免逾期,再通过法院向对方追偿已代付金额。若对方持续恶意拖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封其银行账户、工资等财产用于偿还房贷。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已判给您的情况下,对方长期拖欠可能导致您的征信受损,务必重视并及时处理。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所有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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