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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48280647 丨Lv 1
    宅基地分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权益问题。夫妻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其权属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若夫妻离婚需要分割宅基地权益,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以户为单位取得,离婚后原则上应由户主一方继续使用,另一方将丧失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以协商分割,但房屋分割不得改变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属性。实际操作中,若房屋无法实物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需要注意的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方,在离婚后通常不能单独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具体分配方案建议由当地村委会协调,必要时可参照相关规定和当地惯例妥善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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