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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套房界定问题

    我在婚前在广州市外有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有房贷。我妻子在婚前在番禺有一套,没有使用公积金,没有房贷,已出租超过2年。目前想在天河区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贷款的话,属于第几套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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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076145819

    发布于2025-10-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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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00210105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购房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备注:1.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10-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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