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行政诉讼胜诉后不赔偿怎么办。诉状里原告方未提及赔偿事宜 法院判决只是让被告履行安置协议 并结算 还能继续要求国家赔偿吗被告履行安置协议 并结算 还能继续要求国家赔偿吗?$https://m.fang.com/ask/ask_528194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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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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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038522457
丨Lv 1
具体是什么情况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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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858390469
丨Lv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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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377773292
丨Lv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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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71014556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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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78485034
丨Lv 1
行政诉讼胜诉后能否主张国家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法院判决已明确要求被告履行安置协议并结算,但未涉及赔偿事项,通常需区分两种情形: 一是安置协议本身已包含补偿条款,且法院判决支持协议履行。这种情况下,结算完毕即视为义务履行完成,一般不能再另行主张赔偿,除非结算过程中存在新的违法行为导致实际损失。 二是协议履行或结算过程中,行政机关存在拖延、拒不执行等过错行为,并直接造成当事人额外损失(如过渡费超期、房屋贬值等)。此时可依据相关规定,针对行政机关的过错行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需提供损失与过错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赔偿以“违法行为已被确认”为前提。若原判决未认定行政机关行为违法,仅要求履行协议,则需通过其他程序先确认违法事实。建议梳理判决内容及履行情况,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评估后续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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