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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LULU
丨Lv 3
您在深圳签了租房合同后发现合同有“在深圳拥有住房的不能签这个合同”的规定,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 合同被撤销或认定无效的风险。例如,您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已在深圳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但签约时未告知房东,房东发现后可能以您存在欺诈行为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您需要返还房屋,若已支付租金可能无法全额退还,同时还可能需要赔偿房东的合理损失。 2. 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比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深圳拥有住房者签订本合同需支付月租金两倍的违约金”,而您签约时确实拥有住房,房东可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您支付违约金,若您拒绝支付,房东可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届时您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可能需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