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sk313868113
丨Lv 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人。若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或存在权属纠纷,则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按其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比如,企业在城市中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该企业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又如,个人在县城购买了一处商铺并使用其土地,此个人也属于征收对象范畴。其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设定不同的税额标准,引导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
-
ask7988428263
丨Lv 2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如下: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这是最常见的征收对象。比如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需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 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单位和个人:可能由于经营布局等原因,土地所有者不在土地实际使用地,这种情况下仍要缴纳该税。3.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比如土地存在争议,在争议解决前,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承担纳税义务。4.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多方共同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各方需按各自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旨在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设置不同的税额标准。
-
-
-
ask981940622
丨Lv 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义务人。2.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3.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4.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企业在城市中占用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就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税款。该税旨在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调节土地级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