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中是否涉及土地用途的限定?$https://m.fang.com/ask/ask_5280482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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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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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dong636
丨Lv 3
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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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681327081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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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33860283
丨Lv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土地用途确实存在明确规范。相关规定要求承包方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转为非农建设。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基本农田更是严格禁止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改变耕作方式的行为。若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这种用途管制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维护农民长远利益。实践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可能面临承包合同解除、罚款等后果,造成耕地毁坏的还需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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