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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律师,请问租房合同鉴定完毕并付清租金后,过几天房东又要压金是否合法,敬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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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711633411

    发布于2025-09-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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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93867746 丨Lv 2
    签完合同付清租,房东又要押金?别给!这行为不合法。 律师解答:兄弟,我太懂你这又懵又气的心情!合同都敲定了,租金也给清了,房东突然要押金,这纯属无理要求。你千万别慌,也别妥协给钱。首先明确跟他说,当初签的合同里没提押金的事,现在单方面要收,咱没有义务给。记得把你们的沟通记录、合同原文、租金支付凭证都保存好,这些都是咱的底气,他要是纠缠,咱也有证据说话。 法律依据及总结:法律上,《民法典》讲自愿和合同自由原则,押金得双方事先约定才合法。《住房租赁条例》也明确,收押金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数额等事项,没约定就不能收。总结下核心是“按合同来,不额外买单”。房东这是想临时加条件,你硬气点拒绝就行,真闹僵了打12345投诉或走法律途径都能赢。你说哪有签完合同还随便加钱的道理,对不? 律师的解答不易,若你觉得这些实在话能帮到你,就劳烦抬起带福光的发财手,点一点左下角的“评价”和“采纳”。这轻轻一点,愿佛祖护你租房顺心,好运常伴无烦忧,事事如意皆顺遂,福安康乐伴终年!
    +1 2025-09-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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