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孩子但不过户,这样合法吗?

    过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4677555340

    发布于2025-09-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937661658 丨Lv 1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约定给孩子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风险。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协议约定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即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只要未完成过户登记,从法律角度房屋仍属于原产权人。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原产权人反悔或擅自处置房产的情况,比如抵押、出售等。若未来产生纠纷,子女需依据离婚协议主张权利,但这类债权主张可能面临执行困难。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若子女未成年,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但需注意未成年人房产处置的特殊限制。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相应税费,具体金额与房屋性质、持有年限等因素相关。若暂时无法过户,可考虑在离婚协议中增设违约条款,同时办理预告登记以限制原产权人处置房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2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