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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去世后,女儿户口未迁出,儿媳土地在娘家,宅基地该归谁?

    老人过世后,女儿户口还在原户口本上并成为新户主,但儿媳的承包地在娘家且不在这个户口里。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归女儿,因为她是本村集体成员且继续使用房屋。而儿媳在娘家的承包地不受影响,但不能继承老人这边的土地。具体还要看当地农村土地政策。 北京市

    户主 户口 房屋 户口本 举报

    提问者:米站国际

    发布于2025-09-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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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19607412 丨Lv 1
    宅基地归属问题需要从权属性质和使用权两个层面分析。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判断。若女儿户口仍在村集体且未取得其他宅基地,通常可继续使用该宅基地;若儿媳在娘家享有宅基地,则可能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房屋继承方面,若老人未立遗嘱,按照相关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房屋所有权。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享有继承权。儿媳若非丧偶且未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不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应一并处理,继承人可协商房屋折价补偿;户主变更需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后向村委会申请;若涉及拆迁补偿,需提供完整的继承权证明文件。建议家庭成员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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