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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您有不动产权证(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房子被“三清三拆”后不重新建房,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 宅基地使用权被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的风险。例如,您的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房子被“三清三拆”后,您因个人原因长达三年未重新申请建房,且未向村委会说明情况。此时,村委会可能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以宅基地空闲超过两年为由,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注销您的土地登记,收回该宅基地使用权,您将失去对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2. 不动产权证被注销导致产权证明失效的风险。比如,在宅基地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县级人民政府会依法注销您的不动产权证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内容。若您之后因该宅基地产生纠纷,如认为收回行为不合法,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已被注销的不动产权证将无法作为有效的权利证明,可能导致您在维权过程中举证困难,难以证明自己曾经对该宅基地享有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