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8386467333 丨Lv 0
    关于法院能否强制执行配偶名下唯一住房的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执行,关键要看具体案情和房屋性质。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在执行债务时可以依法处置。执行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居住权益,通常会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对于家庭生活必需的住房,法院在执行时会更加慎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只有这一套住房,法院可能会采取"以大换小"或"以近换远"的方式,用执行款为被执行人保留适当的居住房屋。但如果该房产明显超出家庭居住需要,或者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执行的可能性就较大。实践中,法院会严格审查房屋是否确属家庭唯一住房,以及债务性质等因素。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说明家庭实际居住情况。同时也要注意,如果该房产是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法院仍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2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