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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00213471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借款合同为民事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有约定从约定,其中,借款合同第21.7条A项约定“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赠与、转让、设立居住权、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等”。所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能为贷款房屋设立居住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9-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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