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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新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申请新宅基地建房,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申请被拒后权利救济不及时的风险。例如,易地扶贫搬迁户王某在新密某村,认为搬迁住房太小申请新宅基地,乡镇政府以其已拥有搬迁住房(一处宅基地)为由拒绝,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向上一级政府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救济权利,只能接受无法申请的结果。2、被认定为“一户多宅”的风险。比如,新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李某,在搬迁分得住房后,又私下与同村村民调换了一块土地准备建房,即使其家庭人口多、现有住房小,但由于已拥有搬迁住房对应的宅基地,新申请或私下占用土地建房会被认定为“一户多宅”,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面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新建房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