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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后房产证有两人名字,男方在外地必须回来签字才能过户给女方吗?

    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但房产证上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男方在外地,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他本人回来签字,才能把房子过户到女方一个人名下呢?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办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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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805532648

    发布于2025-09-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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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R1972 丨Lv 4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内容办理。若法院已明确将房产判归女方所有,女方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单方申请过户,无需男方到场签字。具体操作时,女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强制过户登记。 若房产仍涉及贷款未结清,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部分银行可能要求清偿剩余贷款后方可办理。对于共有产权房或限售房等特殊类型房产,还需符合当地转让条件。建议提前咨询登记部门是否需要公告程序或其他补充材料,各地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若男方拒不配合交出房产证原件,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法官协助调取档案或宣告原产证作废。整个过程注重法律文书的有效性,确保登记部门认可判决书的可执行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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