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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您朋友购买的拆迁安置户分配的房子在过户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无法完成过户的风险:如果拆迁安置户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购房人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最终无法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例如,拆迁安置户因开发商未完成初始登记或自身材料缺失等原因,迟迟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支付房款后长期无法办理过户,房屋产权仍归拆迁安置户所有,购房人仅享有债权,无法对抗第三人对房屋的主张。2、土地出让金纠纷风险: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若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土地出让金的承担方及具体金额,过户时拆迁安置户可能以各种理由要求购房人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否则拒绝配合过户。例如,购房时双方口头约定由卖方承担土地出让金,但未写入合同,过户时卖方反悔,要求买方承担数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影响过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