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深圳共同申请的公租房离婚了另一方可以继续住吗?$https://m.fang.com/ask/ask_527533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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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共同申请的公租房离婚了另一方可以继续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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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642933959
发布于2025-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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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9926592
丨Lv 0
深圳共同申请的公租房离婚后,另一方继续居住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 资格审核不通过风险:如果另一方离婚后户籍迁出深圳,可能导致不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条件。例如,张某与妻子共同申请深圳公租房后离婚,张某户籍迁回原籍,公租房管理部门在资格复核时发现其户籍已不在深圳,遂要求其限期退出公租房。2. 协议约定无效风险:若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有居住权,但该方实际收入已超过深圳公租房规定标准,该约定可能因违反公租房政策而无效。比如,李某离婚后协议获得公租房居住权,但次年其收入因晋升超过申请标准,管理部门以其不符合收入条件为由拒绝其继续居住,此时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无法对抗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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