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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银行不让改贷款人,怎么保住房产权益?

    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银行不同意变更贷款人名字,导致没法过户。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能确保房子确实归我所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保障我的权益? 北京市

    过户 贷款 产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981525454

    发布于2025-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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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34831070 丨Lv 1
    离婚后房产归属已明确但贷款人无法变更的情况确实棘手。关键在于理清产权与债权的关系,房产证更名只是解决物权问题,贷款合同变更需银行同意。建议先持生效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确保房产归属无争议。贷款方面,银行主要考量还款能力,若原配偶不愿配合变更,可尝试与银行协商由你单方承接贷款,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还款能力。部分银行会要求结清剩余贷款才能解除原合同,这时可考虑通过转按揭或担保公司过桥资金解决。产权登记完成后,即使贷款人未变更,房产处置权已在你手中。但需注意,若原配偶作为贷款人出现逾期,可能影响其征信,进而引发纠纷。实际操作中可考虑通过公证等方式约定还款责任划分,降低风险。-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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