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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两处宅基地,给儿子盖的房子没有审批手续,2011年建的,是本村村民转让的宅基地可行吗?

    我有两处宅基地,给儿子盖的房子没有审批手续,2011年建的,是本村村民转让的宅基地,现在确权一户一宅,我能选择这一套确权,可行吗?v 北京市

    确权 房子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ask7038697113

    发布于2025-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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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19158817 丨Lv 2
    关于宅基地转让和确权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若受让方符合本村村民身份且转让经过集体同意,原则上是可行的。2011年建造的房屋若无审批手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各地通常有分类处理政策。对于确权登记,需区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建房审批等材料;房屋确权则需符合规划要求。未批先建的房屋可能面临补办手续或缴纳罚款后确权,具体要结合当地政策执行。两处宅基地的情况需注意"一户一宅"原则,若两处宅基地总面积未超标且符合分户条件,可能予以确权。建议尽快向村委会和自然资源部门咨询补办流程,避免影响后续权益。历史形成的宅基地转让如存在争议,可通过调解或协商方式解决。
    +1 2025-09-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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