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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问题:单位团购住房名额转让违约的赔偿

    我所工作的单位出于为员工谋福利,2008年单位和某地产开发商签订协议,团购房子,于是动员职工报名。当时我交了定金,后来因为不能按揭,就把名额转让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中间人是老总的妹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给我5000元转让金额,没有明确房屋的结构,地址和违约事项。 他以我的名义参加了团购,以我的名义交了五万元,分房时候因为排名靠后,一直没有,现在单位协调到了,说是今年年底可以交首付了。 现在2010年,房价翻了好多,我也需要房子准备结婚,所以我不能把名额让给他了,想再要回。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胜诉吗? 因为是团购住房,单位收钱时候都是他去交的,写的是我的名字,听说之后办理房产和签订合同都要我本人签订,单位下发的通知是不允许转让的。 请高手支招,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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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李坤爱的小屋

    发布于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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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很简单你把房价的差价给人家就可以了
    +13 2010-12-26 举报
  • rencuizhen 丨Lv 0
    说得不好听你这就是违约了,加上中间人又是你公司老总的亲戚,所以建议你最好去找中间人谈谈,双倍赔偿对方己付的定金及房款,这种方式会比较缓和点。
    +12 2010-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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