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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后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物业用房算业主的吗?

    我们单位房改后,想知道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到底归谁所有?这些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吗?具体产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

    物业服务 业主 物业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4404129828

    发布于2025-08-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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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88894340 丨Lv 1
    房改后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物业用房产权归属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停车场等明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这些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用房通常分为两类:开发商按规定配套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自行扩建的用房,若未计入公摊面积则可能归开发商所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可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物业服务企业只是受业主委托进行管理,并非产权所有者。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查看购房合同和公摊面积计算方式,若公共设施面积已计入公摊,则业主在购房时已为其支付了对价。对于产权存在争议的情况,建议查看项目初始规划图纸和产权登记文件,必要时可向专业机构咨询确认权属状况。- AI整理生成 -
    +1 2025-09-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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