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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为何房产局不给开无房证明?

    离婚协议明明写清楚了房子归男方,贷款也由男方还,现在去房产局开无房证明却被拒绝,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不是协议有什么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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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185509474

    发布于2025-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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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27178802 丨Lv 2
    离婚协议虽然约定了房产归属,但房产登记信息尚未变更的情况下,房产局系统中仍会显示女方名下有房。办理无房证明需要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仅凭离婚协议无法直接作为产权变更依据。若房产仍有贷款未结清,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双方持离婚协议、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待产权登记至男方名下后,女方可凭新登记簿申请开具无房证明。若对方不配合过户,可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后单方申请登记。涉及按揭房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还款及解押流程。-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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