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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053702 丨Lv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钱款赠与另一方或用于共同生活开支,通常视为自愿行为,离婚时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若这笔钱属于借款性质,且有明确证据(如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明是借款,则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主张债权。 如果涉及大额财产转移,比如在离婚前短期内将大量资金无偿赠与配偶,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另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权请求法院对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实际操作中需结合转账时间、金额、用途等具体证据判断。 房产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情感与利益关系,建议保留好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原始凭证,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协助梳理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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